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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船舶液压舵机系统设计研究姓名王月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指导教师陈波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摘要我。

船用雷达(JRC)在哪儿调雷达基线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导航雷达。
1.1 无线电频率
雷达设备工作的无线电频率在任何时刻均应在国际电信联盟颁发的“无线电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
2. 目的
雷达设备应能相对于本船的其他水面船舶和障碍物、浮标、海岸线以及导航标志的位置,这将有助于导航和避碰。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该设备所规定的性能标准。3. 性能要求
所有雷达设备均应满足下述最低要求。
3.1 作用距离
在正常传播条件下,当雷达天线架设在海面以上15米高度时,在无杂波的情况下,设备应清楚地显示出:
3.1.1 海岸线
高度为60米的陆地,距离为20海里。
高度为6米的陆地,距离为7海里。
3.1.2 水面目标
对5000吨(总吨,下同)的船舶,不管其首向如何,距...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导航雷达。
1.1 无线电频率
雷达设备工作的无线电频率在任何时刻均应在国际电信联盟颁发的“无线电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
2. 目的
雷达设备应能相对于本船的其他水面船舶和障碍物、浮标、海岸线以及导航标志的位置,这将有助于导航和避碰。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该设备所规定的性能标准。3. 性能要求
所有雷达设备均应满足下述最低要求。
3.1 作用距离
在正常传播条件下,当雷达天线架设在海面以上15米高度时,在无杂波的情况下,设备应清楚地显示出:
3.1.1 海岸线
高度为60米的陆地,距离为20海里。
高度为6米的陆地,距离为7海里。
3.1.2 水面目标
对5000吨(总吨,下同)的船舶,不管其首向如何,距离为7海里。
对10米长的小船,距离为3海里。
对有效反射面积约10平方米的导航浮标之类的目标,距离为2海里。
3.2 显示
3.2.1 雷达设备应提供首向向上非稳定相对平面位置显示,在没有外部放大装置的情况下,其有效显示直径不小于下列规定:
3.2.1.1 500 吨到1600 吨以下的船舶为180毫米;
3.2.1.2 1600 吨到10000 吨以下的船舶为250毫米;
3.2.1.3 10000 吨和10000 吨以上的船舶,一台雷达的显示器为340毫米,另一台雷达的显示器为250毫米。
3.2.1.4 若放大后的显示精度在本标准的精度范围内,也可以使用光学放大装置。
3.2.1.5 与雷达导航或避碰无关的任何信息只允许显示在屏幕有效直径的外面。
3.2.2 设备应供应下列两组显示量程中的任一组:
3.2.2.1 1.5、3、6、12、24海里以及一档不小于0.5海里且不大于0.8海里的量程组;
3.2.2.2 1、2、4、8、16、32海里的量程组。
3.2.3 设备还可以提供其他量程。
3.2.3.1 所提供的其他量程应比第3.3.2条所要求的最小量程更小,或者比第3.3.2条所要求的最大量程更大。
3.2.3.2 不应提供扫描起点延迟的量程。
3.2.4 设备在任何时刻都要清楚地指示所用的量程及两距标环的间距。
3.3 距离测量
距离测量指确定某目标到雷达天线的距离。
3.3.1 设备应提供测量距离用的下列固定电子距离环:
3.3.1.1 当设备按第3.2.2.1条的规定提供量程时,在0.5到0.8海里之间的量程上至少应有2个距标环,在其他量程上应有6个距标环;
3.3.1.2 当设备按3.2.2.2条的规定提供量程时,在每一量程上应有4个距标环。
3.3.1.3 当设备具有偏心扫描装置时,在每一量程上应增加另外的距标环,使距标环能从最大偏心点开始,一直延伸到显示器边缘。在每一量程上,附加距标环的间距应与第3.3.1.1条或第3.3.1.2条所提供距标环的间距相同。
3.3.2 设备应提供带数字式距离读数的活动电子距标。
3.3.2.1 活动距标的变化范围至少应覆盖从0.25海里到最大程度的最大距离。
3.3.3 用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测量目标的距离,其误差不超过使用量程的最大距离的1.5%或70米,取其大者。
3.3.4 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的亮度可调节,并可调到在显示器上完全消失。
3.3.4.1 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的亮度应能单独调节。{contentpagetag}
3.4 首向指示
3.4.1 首向应在显示器上用一条直线指示,其最大误差不超过±1o。船首线的宽度不大于0.5o。
3.4.1.1 首向应以一根电子扫描线从扫描原点延伸到显示器边缘。
3.4.1.2 船首线至少应有±1o的可调范围,以便在设备安装时调整其精度达到或优于0.5o。
3.4.2 应有关掉船首线的装置。改装置不会停留在“船首线断开”位置上。
3.4.2.1 当船首线有亮度控制时,不应使船首线暗到消失。
3.5 方位测量
3.5.1 应能在显示器上迅速测定任一目标回波的方位。
3.5.2 用方位测定装置测量显示器边缘上的目标回波,其方位测量精度应等于或优于±1o。
3.6 分辨力
3.6.1 在2海里或小于2海里的量程上,在所用量程的50%~100%的区间内,对方位相同的两个相似的小目标,设备能分离地显示出该两目标的距离间隔应不大于50米。
3.6.2 在1.5海里或2海里的量程上,在所用量程的50%~100%的区间内,对距离相同的两个相似的小目标,设备能分离地显示出该两目标的方位间隔应不大于2.5o。
3.7 横摇或纵摇
当船舶横摇或纵摇达±10o时,设备的作用距离仍能满足第2.1条和2.2条的要求。
3.8 扫描
雷达天线应按顺时针方向连续和自动扫过360o方位。转速应不低于12r/分。设备应能在高达100kn的相对风速情况下良好地运 转。
3.8.1 如果确定雷达要与自动雷达绘标仪联用,则在16海里及16海里以下量程时,天线转速应不低于20r/分。
3.9 方位稳定
3.9.1 设备应有使显示方位稳定在发送罗经方位上的装置。为此,设备应有罗经输入接口。当罗经转速为2r/分时,对发送罗经的复式精度应在0.5o以内。
3.9.1.1 雷达显示器应有首向向上显示方式。当从一种显示方式转换到另一种方式时,时间不超过15秒,精度为0.5o。
3.9.2 当无罗经信号输入时,设备应能以非稳定显示方式正常地工作。
3.10 性能检查
应提供检查装置,当设备工作时能容易地判别其性能是否明显低于安装时达到的校准标准,并能在无目标情况下检查设备的调谐是否正确。
3.10.1 设备性能明显下降是指系统总的性能降低10db以上。
3.11 抗杂波装置
应提供适当的方法,抑制由海浪杂波、雨雪和其它形式的降水、云以及风沙造成的有害回波。应能手动和连续调节抗杂波控制器。在逆时针到底位置上,抗杂波控制器不起作用。另外,可以配备自动抗杂波控制器,但必须能断开它。
3.11.1 采用小的不连续步进方式调节抗杂波控制器,应认为是连续的调节。另外,如果满足下述条件,则也可采用非旋转式的控制器调节。
3.11.1.1 如果以直线运动方式调节,在移向最左或最下位置时,抗杂波装置应不起作用。
3.11.1.2 如果用一对按钮工作,当按下左边或下面按钮时,抗杂波装置断开。应具有抗杂波控制器工作状态的指示。
3.12 操作
3.12.1 设备应能在显示器所在位置启动和操作。
3.12.2 操作控制器应便于操作者接近,并易于辨认和使用。
3.12.2.1 凡控制器使用符号之处,所用符号应符合gb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的规定。
3.12.2.2 为了移动显示器上某些参考标志的位置,例如扫描原点、电子方位线原点、电子方位线与活动距标的交点,可以采用摇杆、滚球或其他相当的控制器。参考点在显示器上的移动方向应与所有控制器动作方向一致。
3.12.3 设备从冷态启动后,应在4分钟内完全正常工作。
3.12.4 设备应具有准备状态,并能在15秒内从准备状态转入工作状态。
3.12.5 如果在强的环境光线下,为便于显示器的观察而需要遮光罩时,应予以考虑罩子的装拆方便。{contentpagetag}
3.12.5.1 遮光罩应使操作者(可能戴眼睛)在各种环境光线下,能正常地观察显示器的图象。若遮光罩范围内有标绘装置或控制器,则罩上应留有适当的手的进出孔,以便于操作这些装置。当手伸入或离开孔时,进出孔应能自动地调节以挡住孔外的光线进入罩内。
3.13 外磁场干扰
3.13.1 当设备在船上安装和调整好后,无论船舶在地磁场中如何运动,无需进一步调整,设备的方位精度应保持咋本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内。
3.13.1.1 应充分限制外磁场的影响,以保证设备在船上安装和调整后的方位精度保持不变。
3.14 海面或地面稳定(真运动显示)
3.14.1 如具有海面或地面稳定显示,显示的精度和分辨力至少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3.14.2 除了在人工干预情况下,扫描原点的连续运动不应超出显示器半径的75%,可以提供自动复位。
3.14.2.1 当扫描原点移动到靠近极限位置时,设备应给出灯光报警,也可以加上音响报警,但不需要时可断开。
3.14.2.2 当采用自动方式复位时,应配以启动复位的手动控制器。
3.14.3 应能使扫描原点按照发送罗经和速度/航程测量装置的输出进行移动。还应有一个设置本船船速的手动控制器,以不大于0.2kn的增量从0起调到30kn以上。
3.14.3.1 扫描原点移动的速度应与速度输入信号相对应,其误差不应超过5%或0.25kn,取其大者。
3.14.3.2 扫描原点移动的方向应与航向输入信号相对应,其误差不应超过3o。
3.14.4 为补偿海流、潮汐及海风的影响,而在设备上动手装手动“流向”和“流速”控制器时,“流向”(海流方向)控制器应以度作为刻度,并且为了正确操作,控制器的调节应与罗经方向一致。“流速”控制器应能以不大于0.2kn的增量,在0到9.9kn以上的变化范围内输入流速数据。
3.15 标绘装置
若设备带有标绘装置时,应提供手动或自动标绘雷达目标的有效手段,所用标绘装置至少应同反射式标绘器一样有效。装了反射式标绘器,应配有单独的标绘器照明亮度调节装置,并可调暗直至熄灭。
3.16 配合雷达信标工作
3.16.1 所有在9ghz(3厘米)频段工作的雷达应能以水平极化方式工作。
3.16.1.1 所有在3ghz(10厘米)或5ghz(6厘米)频段工作的雷达,可以以水平或垂直极化方式工作。
3.16.1.2 可加一装置,使雷达在另一极化方式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设备应能在显示器上转换极化方式。
3.16.2 应能断开可能会妨碍雷达信标显示的那些信号处理装置。
3.16.2.1 雷达的工作应当与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所建议的相应雷达频段标准的扫频雷达信标相适应。
3.17 中间转换
当安装多台雷达和中间转换装置时,转换装置的设计应做到操作简单、转换迅速。在各种双雷达组合方式工作时,雷达的性能应保持不变。
4 安全措施
4.1 除为了维修可用人工干预装置外,只有在波束扫描时天线才能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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